柯羅莎颱風走了,下午和小雲兒跑到海邊觀浪,可惜沒什麼。可是我還是不忘跟小雲兒抱怨,如果有相機,我就可以拍海浪了。看完後,到一家常吃的餐廳吃午餐,又跟小雲兒說,如果有相機,我就可以拍我吃過的食物了。吃完後,到附近的燦坤晃了一下,當做餐後運動。網路照片會有色差,看一下實機的顏色如何,看著看著就買了。

  想想這是我們第幾台數位相機了,從第一台忘了是什麼牌子30萬畫素相機(小雲兒嫌畫素太低,轉賣給同協當視訊)→ TOSHIBA T20 香水機(小雲兒覺得不好用,便宜賣給同事)→ Kodak EasyShare LS443(小雲兒去觀霧玩,結果太冷,把它凍壞了)→ Nikon CoolPix 3700(迷糊小貞不曉得放到哪去了,找了二個月,還是找不到,屍骨無存)現在 SONY T200,算算這是我們買的第五台相機了。

  換了好幾個牌子,終於還是買了SONY,今天還跟小雲兒討論,想當初在買 Nikon的時候,本來也有考慮要想 SONY T1,可是因為它沒有腳架孔而做罷,轉眼它已經出到 T200了,還真嚇人呢!算起來 SONY價格算是沒什麼變化,我還是覺得很貴,買不太下手,貼心的小雲兒就說算是我們10週年的禮物,才發狠買下,其實應該是被我魯得受不了吧!希望它可以有個善終。很好笑,買完後我還很開心地跟小雲兒說回去要把它拍下來,可是要拿什麼拍它呢?真的是很阿呆。

接下來,可以好好想想要去哪玩了。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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